×
怀化市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简介

怀化市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简称怀化水协)成立于2011年4月26日,本团体的性质在怀化市公用事业局的业务主管和湖南省城镇供水协会的工作指导下,由市内城镇供水排水(包括污水处理和污水再生利用)企业为主体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自律管理的全市性、行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本团体的宗旨是:协调会员关系,规范会员行为,为会员提供服务;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促进供水排水行业健康发展;坚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怀化水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4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4名,常务理事6名,现任理事长是施少辉同志。怀化水协下设四个工作部,分别是思想政治工作部、技术设备工作部、企业管理工作部、节水工作部。怀化水协的常设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现任秘书长是王广华同志。秘书处主要负责文秘、外事、培训,规划、组织、信息,咨询、服务、认证,会费、财务、统计等相关工作,同时,指导和协调协会其他组织机构开展工作。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由副秘书长主持,现任副秘书长是邹志霞同志。

怀化市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城镇供水、排水、节水企事业单位,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及城镇供水排水设备材料生产等企事单位和从事城镇供水、排水、节水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承认怀化市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章程,自愿申请,经批准,按时交纳会费,均可成为会员。

在深化城镇供水排水体制改革中,协会着重在自律、监管、服务和交流等四个方面积极发挥促进作用:

1、在自律方面,协会依照法律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帮助会员单位更好的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公平竞争,协调利益冲突,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鉴于城镇水务的地域性和“准市场”特点,协会将组织研究并尽早建立“同行比较竞争机制”,构筑“标杆管理平台”,通过对同行业不同企业的业绩(如成本、价格、质量、环境等)进行比较和评价,为企业的管理者提供相互学习和借鉴的机会,鼓励不同区域的企业开展比较竞争,激励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2、在监管方面,协会积极创造条件,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后可以转移的部分职能,承办适宜的社会事务,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当前重点研究协会在规范城镇水务市场行为,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如何发挥监督作用。协会通过编制标准规范、制定技术规程等手段,协助并督促水务企业加强对水源水质、供水水质和排水水质的监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3、在服务方面,协会既要积极反映会员单位的合理诉求,并为城镇供水、排水、节水企事业等会员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政策咨询和专业培训;又要倾听消费者的呼声,发布行业相关信息,当好政府主管部门的参谋,为行业发展献计献策。

4、在交流方面,协会充分利用专家队伍的人力资源优势,加强“一刊一网站”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质量,扩大社会影响。要立足怀化市城镇水务行业,面向全市同行,开放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经验交流、信息交流和学术交流,为推进行业体制改革、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促进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怀化水协主办的怀化水协网站(http://192.168.0.3)和《怀化供水》刊物在宣传国家政策、发布行业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提供服务平台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时间:2015-01-15 10:13:22   来源:   点击次数:130
上一篇:怀化市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下一篇:怀化市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章程